关于进一步加强乌海市城区
道路货车禁行管理的通告
为进一步加强乌海市城区交通秩序管理,保障城区道路通行安全,从2024年8月1日起,乌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不再办理以下道路的货车通行码:
一、海勃湾区部分主城区:狮城街及以南、清泉街及以北,人民路及以东、海拉路及以西区域。
二、省道217线海勃湾绕城段:省道217线机场路匝道口至三厂互通立交桥以北路段。
有城区通行需求的中重型货车,办理通行码时请选择周边道路绕行。目的地在以上区域内无法绕行的,可提交进行人工审核。
乌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
2024年8月1日
来源:发布讯息的 乌海新闻